(4)評判標準
1)癥狀觀察:不完全癱瘓數天后能站立行走,完全癱瘓者完全不能行走。
2)神經電生理評價:運動誘發電位(MEP)損傷后的各個時段皆表現為峰延遲時間(oL)的延長和峰間波幅(IA)的下降,且隨著損傷的加重試驗指標呈下降的趨勢。造血干細胞存儲
3)運動功能觀察評價:用改良 Tarlov評分標準,隨打擊深度的增大,大鼠的運動功能逐漸下降。
4)組織結構的形態學評價:不完全癱瘓數天后能站立行走,鏡下見組織損傷,脊髓結構破壞較輕,中央管依稀可見,灰質內有出血灶,但面積較小,白質神經纖維水腫;完全癱瘓者完全不能行走,脊髓灰質和白質結構破壞甚至消失,中央管消失,灰質白質多灶出血、壞死,神經纖維腫脹、部分結構模糊不清甚至崩解呈顆粒狀。
(5) hUCMSC治療:對于撞擊傷引起的脊髓損傷,首先要對脊柱的骨創傷進行手術矯正,解除脊柱創傷對脊髓的持續性損傷因素,然后再實施 hUCMSC治療。采取 hUCMSC治療的方法有2種:一種是對于下肢感覺、運動功能完全喪失的模型應采用定位移植法,即在進行手術治療的同時,將一定數量的 hUCMSO注射到受損傷的部位,注射 hUCMSC的細胞量應在1×10個以上,注射體積應盡可能少,一般在0.2ml左右。對于有感覺功能而運動功能部分喪失或脊柱損傷較小不需要手術矯正的模型,可采用定位移植法,也可腦脊髓液注射法,即將 hUCMSC通過腰椎穿刺注射到損傷部位的腦脊髓液中,讓 hUCMSC自行遷移入損傷的脊髓組織中發揮作用。造血干細胞存儲對于小動物模型來講,這種方法的注射難度較高,需要在影像引導下進行,否則容易對脊髓造成新的傷害,但這種方法對大動物模型則更具有可行性,對臨床上的參照性操作性更強。注射 hUCMSC的細胞量應在1×107個以上,注射體積一般在0.5m以內,為避免腦脊髓液的壓力過高,應在穿刺成功后,先抽出與注射 hUCMSC體積相等的腦脊髓液之后,再緩慢注入 hUCMSC。
(6)療效評價:在對脊髓損傷的動物模型實施 UCMSC之后,應根據模型評價結果,有針對性地設置療效評價的關鍵性指標和次要指標,關鍵性指標不宜過多,一般1~2個即可通常選運動功能觀察(BBB評分法)組織結構學評價指標。電生理指標可作為次要指標。有一些研究報道認為,給脊髓損傷動物移植后會出現運動功能改善,可見 hUCMSC分布于損傷組織, hUCMSC促進脊髓損傷組織修復的作用是肯定的,但是否能真正參與脊髓并形成神經細胞而且發揮功能,尚值得商榷。造血干細胞存儲